江苏女性的暖心家园学习妇女权益保障法602024年9月28至29日,“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中国式现代化与妇女发展”研讨会暨中国妇女研究会2024年年会在京召开。29日上午,研讨会专题六围绕“妇女儿童权益的制度保障”主题展开。
陈刚和夏梦结婚多年,一直没有生育子女,年初夏梦发现自己怀孕,夫妻二人很是欣喜,但不久后公司要竞聘一个夏梦期待很久的职位,夏梦以现在是事业的上升阶段,怕生育影响事业,将来也可以再怀孕为由,希望陈刚理解,这个孩子先不要了。
“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生育问题发生纠纷,致使夫妻感情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经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准予离婚。”这项规定给予了妇女自主决定生育的权利。
从数据上来看,我国生育率即将到达临界点,这是一个重要信号,也是“三孩”政策实施的背景。为了促成这一政策的实施,我们看到有些人大发表建议 “对第三孩免除高中三年教育费用,高考可加10至20分”,还有的建议“第三孩免费上幼儿园”等,这类建议虽旨在完善三孩生育配套措施,但给人的感觉像是“为生而生”,并未站在女性的立场上考虑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