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北京教委下达教育部小学管理规程意见,意见提出,从12月19日起,除学生及其家长主动提出、确有需要外,小学原则上不得留级。根据规定,小学的修业年限一般为6年。经市教委同意,各区县可根据实际,在条件具备的学校适当开展学制改革实验。
已经在义务教育阶段消失近20年的留级制度或将被重新启用。新学期到来之前,教育部公布新修订的《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其中第14条规定“适度放开特殊教育学生学籍变动权限”,情况特殊的可以允许其降级就读。“留级生”身份的重新出现,将给这部分学生以及学校管理带来哪些影响?
各县区教育局,各管理区教育局,局直各学校: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持续提升群众对我市教育工作的满意度,根据省教育厅《河南省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学生转学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了《信阳市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现予以印发,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