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检索分析“明确的被告”与“适格的被告”,被告主体不适格应当裁定驳回起诉还是判决驳回诉请?在最近代理被告的一宗案件中,某法院以“被告主体不适格”为由裁定驳回原告的诉请。虽然本案代理被告已经取得“初步胜利”,但《民诉法》122条规定的“明确的被告”与“适格的被告”之间有何差异?
诉讼主体不适格,既包括原告主体不适格,也包括被告主体不适格。原告必须是有诉讼权利能力且与案件存在着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告必须是侵犯原告民事权益与原告发生民事权益争议的被请求相对人,只要有一方当事人不适格,就有可能被裁定驳回起诉。
近日,辉县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装饰装修纠纷案,因原告主体不适格,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起诉。法院经审查认为,该案所涉合同虽然是原告景某与被告白签订的,但加盖的公章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故原告景某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应裁定驳回起诉。
诉讼主体不适格主要是指诉讼主体的身份、资格权利义务、权利能力或行为能力不合乎法律规定的没有诉讼主体资格一般而言,法院会裁定驳回起诉近日,武清法院接到一起诉讼主体不适合的立案但因该案涉及民生遂召开一起诉前调解会议及时化解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矛盾案件详情某小区的物业管理存在问题,给居民的
工程承、发包双方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仲裁条款时存在哪些常见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明确规定,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