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纠纷发生在2017年1月1日,卖方施某与买方陶某经厦门市某厦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居间订《房屋买卖合同》,其中约定买卖双方经中介方提供独家的中介服务,就买卖位于厦门市同安区同集中路某处物业达成一致协议,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男子薛某在澄迈县老城镇四季康城二期敦和世家D区21栋购买一套房子,总价816501元,薛某与海南信嘉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下称信嘉公司)签署的《协议书》约定,该公司工作人员王某某在收到四季康城项目佣金3天内将差价28501元返还薛某。
西部网讯(记者 辛超)近日,有网友向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反映,绿地国港城一期已经交房2年了,开发商答应购房面积差价会退回,正式购房合同、正式购房发票都显示退还面积补差,广大业主却至今没有收到款项。希望政府相关部门协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