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约,亦称订婚或定婚,是男女双方以将来结婚为目的而作的事先约定。现实生活中,婚约虽然不是结婚的必经程序,但作为一种民风习俗,有其自身的社会基础和历史文化背景。按照我国迎亲嫁娶的民间婚俗,订婚男女往往会有一些财物往来,俗称彩礼。
7月13日,小编参加了包头司法局”七五“普法发布会,其中有一条重点普法任务为:围绕社会和谐稳定,在基层干部、城市居民、农牧民和流动人口中开展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宣传,重点宣传与居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看到木有,重点在于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一场突如其来的网络视频,将一起发生在山东的退婚事件推到了公众面前,也点燃了网友们对于彩礼话题的热烈讨论,一对中年夫妇神情悲愤,高举着“还我血汗钱”的牌子,站在一家火锅店门口声嘶力竭地喊着,这究竟是道德的沦丧,还是人性的扭曲?
案情回顾小张(男)与小王(女)缔结婚姻,小张向小王赠送彩礼,双方婚前未共同生活,后王某悔婚,现小张起诉索要返还彩礼及购置三金财产。法院审理法院审理认为,小王需返还彩礼及购置的三金价款。法官说法民法典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来源:宁夏高级人民法院】(图片来源于网络)彩礼作为民间约定的婚嫁习俗,是男方以结婚为目的,对女方及其家庭的一种附条件赠予。在司法实践中,若男方在婚前给付彩礼后悔婚,女方是否需退还彩礼?近日,同心县法院受理的一起涉婚约彩礼纠纷案件给出了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