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美与大刚经人介绍相识,两人不久就确立了恋爱关系。期间,为表达爱意,大刚送给小美价值不菲的戒指作为礼物,还通过微信转账9999元祝小美“新年快乐”。几个月后,两人因性格不合决定分手。大刚可以要求小美返还所转的款项及赠送的戒指吗?——大刚无权要求返还。
情人节到来了,许多情侣会在这一天互送礼物表达爱意。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越来越丰富多彩,礼物也是多种多样,甚至有的价格不菲。但是,情侣在分手后,礼物可以要回来吗?这个送给你。哇,这是我最喜欢的手表,我要发个朋友圈,哎你好像从来没有在朋友圈发过我,是不是不爱我?
2023年9月,原告小刘与被告小王经人介绍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双方交往过程中,原告将2023年7月购买的一条金项链给了被告,价值为19000余元。后被告以双方不合适为由向原告提出了分手。分手后被告未返还原告案涉金项链。
来源:泉州晚报日常生活中,许多情侣会互赠礼物,尤其是热恋期,送出大金额礼物时眼睛都不眨,但一旦感情破裂,纠纷随之而来。近些年,各地发生了不少因为恋爱期间情侣互相转账、发红包、赠送礼物等,分手后双方产生纠纷闹上法庭的案件。这些本该是增进情感、表达爱意的行为,分手后却成了矛盾源头。
在恋爱关系中,为增进感情、表达爱意,恋人之间常有转账、送礼物等经济往来。但如果有一天分手了,昔日的“情”化为今朝的“债”,给出去的财物还能要回来吗?产生的纠纷又该如何处理呢?近日,榆树市人民法院五棵树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恋爱期间的赠与纠纷案件。
央视新闻微博3月21日报道 谈恋爱花的钱分手后要对方还吗?一则法院判决显示,520送的首饰分手后不用还。贾先生与杨女士通过商业婚恋网站相识相恋。恋爱之初,贾先生为杨女士购买了一部价值9000余元的手机,在5月20日这个特殊日子,还为杨女士购买了价值数万元的首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