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五条规定: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
无论是平日上下班,还是长途旅行,公共交通、共享交通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在使用这些交通工具的过程中,很多人并不清楚自己究竟享有哪些权利,又应该承担哪些义务。比如在公共交通工具上遇到“霸座”行为应该如何应对?使用共享单车发生意外时责任如何划分?
近日,一女子发布视频称,7月28日,在苏州开往南京的G7068高铁上,一名男子霸占了她的座位,女子让其离开,男子说自己在充电,拒绝离开,还指责女子“你为什么一根筋”。图/网络截图视频显示,一男子坐在靠近过道的座位上一边刷手机一边充电,让一旁站着的女子“给个方便”。
我国是世界上高铁里程最长的国家,全国总有4.5万公里!覆盖了全国各地,许多县都通上了高铁。高铁方便快捷,候车时间短,成为许多人出门旅行出差的首选交通工具!乘坐高铁时,如果你发现自己的位置被人占了你会怎么办?我想大部分人的做法应该都是当时就会告知对方,要回自己的座位!
近日,女子刚上车发现自己的座位被人霸占了,男子以充电为由不让步。男子在高铁上霸占女子的座位,女子多次劝离,态度也算很好了,可是男子就因为想给手机充电,刚好这里有插座,死活不离开,还说女子“一根筋”,霸占座位还有理说别人了,实在让人难以理解。
10月1日,一条“女子高铁占座,不听劝阻掌掴乘警”的短视频引发网友热议。视频中,一名女子疑似因高铁占座问题被乘警找到。本以为女子会听劝阻离开座位,没想到她叉着腰对乘警的劝阻充耳不闻。见此情况,乘警向涉事女子发出两次警告。对此,女子还蛮横大喊“你敢动我”。
据济南铁警微信公众号6月5日晚消息,济南铁路公安处发布警情通报:6月5日10时许,乘坐G345次列车的旅客岳某某(男,64岁) 霸占他人座位,不听从列车工作人员劝阻拒绝让座,其行为构成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违法行为。
来源:广州铁路公安处警情通报2023年10月1日9时许,D1842次列车运行至佛山西站至广宁站区间,一女性旅客植某某占用他人座位被列车工作人员劝离后,仍在车厢过道吵闹,本次列车乘警到场处置过程中被其用手掌击打。该女子已被移交前方车站派出所处理,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8月21日,一段“女乘客在G344次列车上遇座霸”的视频在微博上热传。视频中的男子先于女乘客上车,却坐在了属于女乘客的座位上,称“我站不起来”拒绝归还座位,并拒绝与乘务长和乘警沟通。事后,该男子不以为然,在其个人社交圈内炫耀其“光荣事迹”,称“把一车厢的人耍得团团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