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报名参加会计中高级资格考试的考生需参加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年限作为从事会计工作或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年限的依据。
继续教育政策又有新变化!会计从业人员必须关注!青海省发布了新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该办法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相关从业人员请注意。 主要内容包括:✅ 报考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相关考试,每通过一科或被录取的,可折算为专业课90学分(需提供合格证书)。
济宁新闻网讯(通讯员 济宁财政)为加强新会计法贯彻与实施,全面提升现代财政工作法治化水平,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会计法律法规答题活动的通知》有关要求,财政部会计司联合中国会计学会,北京、上海、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中国会计报开展会计法律法规答题活动。
【来源:盘锦市财政局_动态要闻】来源:省财政厅会计处近日,为深入贯彻实施新修改《会计法》,落实人才强省战略和新时代辽宁人才振兴大会精神,结合“四精”要求,省财政厅联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辽宁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