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身份证是中国公民必备的证件,几乎随身携带特别是在出行的时候。身份证的样子大家也都见过,背面有庄严的国徽图案。事情经过近日一名自称律师的男子在乘坐火车时,公安要求查验他的身份证件。该男子却情绪激动大声怒斥公安“有国徽的证件不能随便查阅!我要投诉你滥用职权!
当然需要,但是身份信息不等于身份证信息,也不等于全部身份信息。从法律规定而言。起诉,不需要获得被告的全部身份信息,不需要提供身份证号码、不需要提供被告身份证复印件、不需要提供被告地址确认书。第一部分:被告明确的理论规定,也就是该法律规定的应然问题。
来源:【昆明日报-掌上春城】为有效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保护未成年人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全省“利剑护蕾”专项行动为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近日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员会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惩治违法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及向未成年人提供服务的通告》详
#律师来帮忙#公安机关对居民身份证进行依法查验具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重属性。然而,由于存在便衣执法中的“假警察”困境及“假证件”引发的不让查验问题,容易导致警民冲突。个别民警在查验居民身份证时存在“冷硬横推”等不规范行为,不仅损害了公安机关的形象并可能侵犯公民权利。
为什么说辅警不能检查身份证?根据《身份证法》第三章第十五条: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出示执法证件,可以查验居民身份证,而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所以不具有检查身份证的权力。 可能会有朋友说根据辅警条例协助警察工作,警察要我去的,难道也不能检查吗?
以下是针对这些行政执法不规范问题的法律法规要求及规范措施:1.出示证件法律法规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执法活动时,必须主动出示执法证件。这是表明执法身份的法定程序,如《行政处罚法》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上个月14日写了篇文章《警察查验公民身份信息的边界在哪里?》,本意是做一个普法宣传,警察依法执法,公民遵纪守法,促进法治建设,结果在网上引起了一些争议,特别是少数网友列举了一些法规条文来支持自己的观点:“警察可以在需要的时候查验任何人的身份证件!”,这可能是理解上的偏差或者错误!
山东潍坊,一戴着口罩、用衣服上的帽子挡住自己头部的男子,走进便利店后,和看店的老板娘说自己要买一包香烟。可谁曾想,男子扫码付款后直接掏出身份证说自己是未成年人,老板娘要么给他1万私了,要么就会举报老板娘。老板娘随即报警求助。
最近,烟卡在部分中小学生中非常流行。市控烟协会在近日发布的控烟信息通报中提到,烟卡成为变相传播烟草信息的载体,建议对烟卡进行监督管理,防止不良风气对孩子们的侵蚀和危害。那么,将香烟和孩子联系在一起的烟卡暗藏哪些法律风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