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名高中学生受同班同学邀请,进行掰手腕活动,结果不幸致左肱骨粉碎性骨折,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最终,法院认定“掰手腕”为文体活动中的一种体育竞技活动,原告自愿参加掰手腕活动受伤,应自担风险,对其诉讼请求予以驳回。
游客在距离景区出口不远的台阶处踏空摔了一跤,造成十级伤残,因协商无果,将景区诉至上海金山法院,要求景区赔偿27万余元。那么,法院会支持游客的诉请吗?游客:踩空景区台阶摔成骨折游客张女士在距离景区出口不远的台阶处踏空摔了一跤,随后,她至景区医务室进行简单处理后,自行前往医院就诊。
交通事故一般骨折赔几万。一般骨折赔几万,有一个人直接就这么问我的一个问题,我说你哪骨折了?他说我这个大拇手指骨折了。我说你这个骨折之后是做手术了还是保守治疗的?保守治疗的就裂了个缝。我想问一下你到底能赔几万?我们只要骨折之后就能赔这么多钱吗?
记者从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近期披露了一起原告起诉被告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案。原告系一名80多岁老人,在买菜时被菜场货篮绊倒,被医院诊断为粉碎性骨折,起诉菜场经营方上海奉贤某生鲜公司,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损失,最终法院认定被告方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80%赔偿责任共计11万余元。
现实生活中,作为劳动者很难避免发生一些工伤,工伤的发生,不管是对劳动者还是老板,都是不希望看到的,所以,国家规定,老板就必须要给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这样的话,一旦发生工伤之后,最起码劳动者有保险,可以用保险的钱给劳动者进行补偿。
在日常生活中,很多时候,我们稍不注意,就可能遭受不可预料的危险,今日分享案例之前,看到“乡村爱情主演演员,于女士”遭遇车祸,去世身亡的新闻,不仅唏嘘,意外来得太突然,一场意外的车祸是我们始料未及的~其实遭遇车祸,时有发生,今天就为大家分享一例有关交通责任纠纷案例。
齐鲁网·闪电新闻7月31日讯 八旬老人甄文丽在脑卒中后,到济南一家医院做康复治疗,康复师将甄文丽右臂固定在跑步机上,从而锻炼其行走能力。可谁想几分钟后甄文丽突然摔倒,在跑步机的拉力和自身摔倒的重力拉扯下,导致甄文丽右臂肱骨骨折。
最近,通化的李女士也遇到了件烦心事,她在一家酒店参加宴会时,意外摔伤导致骨折。事发后,酒店方拒绝承担相关的责任。那么,李女士是怎么受的伤?酒店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呢? 来看当地法院的判决。前段时间,李女士到通化市一酒店参加宴会,在下梯台时不慎摔倒受伤,随即送往医院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