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吴秀芳过失致人死亡案2023年5月18日上午9时40分,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吴秀芳过失致人死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吴秀芳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我们家的阿姨跟宝宝很亲,亲到不让我们抱,我感觉她是故意的。阿姨来我们家五个月了,主要是带孩子。阿姨刚来的时候宝宝八个月大,很可爱的。我们夫妻两个工作都很忙,老人家也还在上班,指望不上,我的半年哺乳假用完了,只能找个阿姨。这位阿姨才42岁,干净利索,一眼就能看出是个有爱心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