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晚上,G42沪蓉高速公路广南段(广安至南充方向)发生一起追尾事故。民警现场处置发现,前方被追尾车辆的司机满身酒气,经检测显示,该驾驶员酒精浓度高达145.2毫克/100毫升,其行为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事情发生在2019年11月17 日。蓝色奔驰驾车人是名女子,姓陈,她交代:她与前车车主赵某有私人恩怨,事发当天,她驾车行驶至栖霞区迈化路时,发现赵某的车就在自己前方,怒火攻心的她顿时失去理智,追赶了上去,没想到发生了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