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你好军路,我是一名去年8月份申请带病回乡的退役士兵,由于病情加重年底又申请了评残,后将所有材料邮寄到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回来很长时间,一直没有反馈的消息,我想问下是不是又申请了带病回乡就申请不了补评残的事宜,还有就是应该找哪个部门咨询办理此事?
最近很多老兵咨询,说自己在部队因未达到评定伤残条件,但是就没有评残,但是回到地方以后,随着时间的增长,年龄的不断增大,自己以前在部队因公或者因为训练所遗留的伤病,不断的增加导致生活能力降低,也影响到自己的工作能力,在这种情况下,还可不可以补评残。
最近,大家比较关注退役后带病回乡申请补助的问题,有的关心是否取消?有的退役好几年,怎么申请?这些材料都有,回乡后家庭确实困难,或者病情确实又发病开始治疗了,就向所在的村委会申请,填写材料,具体准备哪些材料,请看小编之前写的《申请带病回乡补助抓紧,今后取消带病返乡补助,只缴医疗保险》有详细说明。
(记者 厉勇 冠男 彤彤)罗庄区朱张桥社区河北村的老刘给我们栏目打来热线求助,自己在上个世界七十年代当过兵,因为有病办理了退伍返乡,前段时间听说国家对带兵退伍的老兵有优抚待遇,自己去办理的时候却遇到了问题。
咨询:你好军路,我是一名带病回乡的退役军人,因长期患病未得到有效的医治和详细检查,现在被查出患有癌症且是晚期,在医院治疗期间花费了很大一笔钱,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后仍然杯水车薪,现在已经外债累累,现在特想求助,想知道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否会给予帮助?
已经评残的退役军人,回乡后享受伤残军人生活抚恤补助,补助标准是远高于带病回乡生活补助的,带病回乡与评残的关系,适用以下这些对象:一是以上慢性病范围适用于在部队患病未能治愈,残情达不到评残标准规定的等级,其所患慢性病相当于十级残情以上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二是在部队患病残情达到病残等
现公布修订后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 为了保障国家对军人的抚恤优待,激励军人保卫祖国、建设祖国的献身精神,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日前,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和财政部统一安排部署,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通知,明确全省各地从今年8月1日起,再次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要求各地结合实际,抓紧组织实施,确保及时、准确、足额将抚恤金和生活补助金发放到位。
8月10日,记者从德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获悉,根据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财政厅发布的《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德州对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进行了调整,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补助的基础上,自8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390元。
记者张衡报道 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从今年8月1日起,伤残人员残疾抚恤金、“三属”定期抚恤金、“三红”等人员生活补助,按平均10%的幅度继续提高,在乡老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200元。
日前,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发出通知,从2022年8月1日起,再次以一定比例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据了解,这次提标,统筹兼顾了国家财力、对象贡献等因素,是国家连续第18次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国务院、中央军委日前公布新修订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条例》旨在保障国家对军人的抚恤优待,激励军人保卫祖国、建设祖国的献身精神,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