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大理市委政法委、大理市融媒体中心大理人民广播电台综合广播FM99.9,结合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推出《城市进行时政法篇》,本期节目嘉宾:大理州律师协会法治宣讲团成员、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霏,和您一起关注:本周看“典”:什么是遗产管理人制度?
收藏品、股票、虚拟资产……随着人们的财产种类、形式日益丰富,“身后”的财产如何管理广受关注。相关民事案件中,继承纠纷情况高发。2024年1月1日起,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配套民法典,引入遗产管理人制度。法律和现实如何衔接?遗产管理人能帮助群众解决哪些问题?
为满足新时代遗产多样化、遗产继承和处理日益复杂化、专业性的现实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继承编进行制度创新和突破,新设了遗产管理人制度,并特别规定了申请指定民政部门担任遗产管理人的情形,但司法实践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亟待明确。
当事人死亡后,还有债务未履行完毕,所有继承人均表示放弃继承。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应当向谁主张权利?近日,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一起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纠纷案,依法指定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担任遗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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