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四川洪运律师事务所周崇新律师解答:法剥夺人身自由是一种持续行为,即该行为在一定时间内处于继续状态,使他人在一定时间内失去身体自由,不具有间断性。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法 条 链 接。《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依据《刑法》第283条,非法拘禁致人死亡的,仍以非法拘禁罪定罪,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以伤害故意、使用暴力在非法拘禁过程中致人死亡的,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定罪,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只因男子没有儿子,想要大学生给他生一个,就这样囚禁了别人整整5年!妻子、女儿都是帮凶!简直是骇人听闻。这样的事情本来以为是上世纪才会发生的事情,没想到现在居然还有这种情况。2010年,刚大学毕业的张玲(化名)对未来充满憧憬,想找份赚钱的好工作。
2019年4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颁布了《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其中第6条规定:有组织地多次短时间非法拘禁他人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
来源:江西法院 因共同购置车辆的处理问题 他竟将前女友 以暴力手段非法拘禁在车内 案情回顾2024年2月20日晚,被告人陈某某与被害人叶某(二人曾系男女朋友关系)想要卖掉二人共同购买的轿车未果,便驾驶该轿车从定南县返回安远县。 途中,二人在车上因该轿车的处理问题发生口角争执。
事情的经过在湖南常德,一起骇人听闻的囚禁女大学生案震惊了社会。此案涉及一名年轻的女大学生张玲,她被一名中年男子钟鹏囚禁长达五年之久,期间遭受了非人的待遇。2024年10月15日,桃源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钟鹏因强奸罪被判有期徒刑15年。
封面新闻记者 郝莹近日,湖南常德一女子被囚禁5年,逃离10年后被寻回的案件引起关注。2010年1月22日,23岁的张玲(化名)被钟鹏(化名)诱骗至桃源县漆河镇,囚禁在二层小楼上。此后5年,她都没能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