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节期间,情侣之间通过转账“520”“1314”等特殊金额表达爱意的行为十分常见,然而,当感情走向尽头,这些转账能否要求返还?近期,灌南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情侣恋爱期间转账引发的不当得利纠纷案。基本案情黄某(男方)与王某(女方)因抖音相识,两人在四个月后确立恋爱关系。
由于“520”谐音为“我爱你”,因此5月20日已成为由互联网“造出”的“网络情人节”,不少情侣会在这个特殊的日子转账“520”“1314”元等特殊金额表达爱意。难道只要是“520”“1314”等具有特殊含义数额的转账,就一定要不回吗?近日,新疆巴楚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纠纷。
案情简介原告小徐(化名)与被告小丽(化名)于2020年4月经人介绍确定恋爱关系,从2020年6月起至2021年1月七个月内,原告小徐(化名)分多次通过微信、支付宝向小丽(化名)转账1千元到2万元不等,共计10万余元。
这些“爱的表达”违法?爱情中的法律十问5月20日,许多恋爱中的小伙伴都会送花、转账、秀恩爱……一则此前的纠纷案件却被广泛关注。此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借款纠纷案件,认定微信红包与转账性质存在区别,红包属于赠与,转账则属于借款,据此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12900元。
恋爱期间,双方为增进感情、表达爱意,可能会发生转账、发红包等经济往来。那么,如果分手时,情侣间的大额转账,是否可以追回?近日, 沂源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沂源法院”)审理这样一起案件。2017年至2021年10月期间,原告王某与被告张某系恋人关系。
2010年结婚后,张琴一直在家带孩子,在2021年农历正月,张琴发现老公手机上与一个叫郝美丽的女人存在不正当关系,2018年马保国添加了郝美丽的微信后,二人就经常聊天,并多次通过转账、红包、购买生活用品的方式赠与郝美丽,金额累计86317.54元。
封面新闻记者 苟春热恋期间,女方曾因男方资金短缺向其转账2万余元。分手后,男方拒不偿还,称并非借款。恋爱期间的转账,分道扬镳后还能要回吗?近日,封面新闻记者从青羊法院获悉了一起这样的案例。据了解,张小姐与刘先生恋爱期间常有金钱往来。
一年一度的情人节又要到了,你的爱情红包准备好了吗?作为检察官,我们祝福大家能够度过一个浪漫的节日,也提醒大家,节日需守法,浪漫有风险!当前,有不少情侣选择在特殊节日给对象发个520元、1314元的红包都是很常见的,甚至金额更高!那么分手后,你的这些红包还要的回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