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的有关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4月10日,壹粉“泉城公子”向齐鲁晚报官方客户端齐鲁壹点情报站反映称,近日,他登陆“个人所得税”APP时发现有一家厦门公司给自己“发放”了4个月劳务费,由于从未在这家公司工作过也没收到这些钱,因此怀疑身份信息被人盗用。
近期个人所得税APP的更新引起广泛关注,在收入纳税明细中,除原有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外,新增了五项个人所得展示,包括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以及偶然所得。有人疑虑:以后银行利息、股息红利、房租,都要新增缴税了吗?
前言大家有没有发现?在个税app上面个人收入纳税明细当中,新增加了五项税收条目!我记得以前只有四项,一个是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正文但是现在打开个税app上面新增加了5个税收条目,分别是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还有财产租赁,财产转让,偶然所得。
个人所得税APP登上热搜。不过,这次不是因为退税,而是因为新增展示了五项个人所得。记者注意到,在个人所得税APP的“收入纳税明细”中,新增展示五项个人所得,即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
关注《一周税》即可获取税收政策!劳务报酬所得税和工资薪金所得税都属于个人所得税,个人方如果和企业存在雇佣关系,那么企业在给个人发放报酬的时候一般就是发放工资,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税报税;个人如果和合作方企业不存在雇佣关系,企业在给个人发放报酬的时候,一般会按照劳务报酬报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