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扎实做好兜底保障工作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工作质效的通知》、《黑龙江省低收入人口审核确认和救助帮扶办法》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齐齐哈尔市民政局把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切实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
继六月份黑龙江省养老金调整政策结束以后,又有好消息来了,7月9日黑龙江省民政厅、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再次提高城乡居民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实现了低保保障水平15年连增,将惠及全省149万多城乡困难群众,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补发。
省民政厅副厅长魏峰在作主旨发布时表示,为了确保困难群众生活不因疫情产生大的影响,今年我省在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标准工作上加大力度,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提高全省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方案》。
13日记者从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省政府决定提高全省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其中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447元提高到500元。新的保障标准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据了解,今年是黑龙江省连续第九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东北网11月15日讯(记者 栾微)近日,黑龙江省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通过了《2016年提高黑龙江省城乡低保保障水平和制定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指导标准的方案》。记者从民政部门获悉,我省从2016年1月1日起实行低保提标,此次提标惠及全省城乡困难群众246万人。
市民政局回复如下:按照《黑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实施细则》要求,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都可以申请低保。
来源:【黑龙江日报】记者从哈尔滨市民政局获悉,8月2日召开的哈尔滨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关于提高哈尔滨市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方案》。《方案》确定,哈市再次提高市区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保障标准,实现低保标准“二十连增”。此次提标将惠及哈市城乡困难群众23.8万人。
央广网哈尔滨9月29日消息记者从黑龙江省民政厅了解到,为了确保困难群众生活不因疫情产生大的影响,日前,黑龙江省出台《提高全省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方案》,按2019年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增长幅度提高城乡低保标准,2020年城市低保标准由573元/人月提高到604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由4017元/人年提高到4395元/人年。
近日,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从2021年1月1日起,将全省城市低保指导标准提高到637元/人月,农村低保指导标准提高到4812元/人年;
会上,省民政厅副厅长魏峰就我省在困难群众社会救助方面有哪些新举措等问题回答记者提问。魏峰表示,近日,经省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2021年我省城市低保指导标准由604元/人月提高到637元/人月,农村低保指导标准由4395元/人年提高到4812元/人年;
黑龙江退休人员有多少?人均养老金有多少钱,3000元算高吗?目前领取职工养老金的人数超过了1.3亿,而黑龙江的退休人员数量在地方中属于比较多的,达到了634万,排在了第7位。那么,黑龙江的人均养老金水平怎么样?在人数超过600万的退休人员当中,养老金3000元算不算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