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江秋莲诉刘鑫案,迎来了二审开庭。 2月16日上午9点30分,江歌母亲江秋莲起诉刘鑫(现用名刘暖曦)侵犯江歌生命权纠纷案二审,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刘鑫出庭。 此案1月10日在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判决被告刘鑫赔偿69.6万元。
然而更离谱的是,刘鑫还带了一个新“证人”,而这个证人不但不在案发现场,甚至跟刘鑫也是刚刚才认识。刘鑫自称完全不知道新证人会在发布会上说什么,肥鸟是相信的,因为新证人韩某简直把发布会当成了个人秀,由于场面极其尴尬,在场的记者直接走上来把发布会关掉了。
刘鑫在这份特别声明里回忆和回应了江歌案发后的一些关键时间节点所发生的事情,她在声明中仍称江歌为“三叔”,并表示一审判决抹黑了刘鑫与三叔的真实感情和真实情况。内容摘要:“刘鑫认为,假若三叔在世,也不会容忍妈妈对刘鑫的网暴!
一位母亲的1894天的坚持,终于迎来了曙光:10日,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鑫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在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判决被告刘某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