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山东“十四五”时期公安机关推进平安山东建设的重点任务和举措:户籍制度改革探索推动省会经济圈,鲁南经济圈,胶东经济圈城市群内户口通迁,居住证互认。将允许原进城落户农村人口回农村落户。
为贯彻落实《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创新和规范公安机关户籍业务办理,日照市公安局制定了相关实施细则。
抢人大战如火如荼:山东三市七县发“人才回原籍”政策沂源的域外人才回原籍政策不是孤例,从去年开始,山东各地人才回原籍政策频繁出台,去年7月30日,山东省五莲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官方微信公号发布一则《“五莲籍”外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可申请回家乡工作啦!
实施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充分尊重城乡居民自主选择定居的意愿。又有一省将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3月4日,据山东本地媒体报道,在山东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总队长刘伟介绍,“十四五”期间,山东省人口登记将更加便利、人口迁移将更加自由,人口管理将更加精准。
据闪电新闻消息,12月3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促进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发展的通知。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实行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居民凡在城镇居住或就业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均可自主选择落户,取消其他前置条件和附加限制。
沂源这个政策,是对去年12月2日淄博市《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引才用才工作的若干措施》政策的回应,但政策有了新突破,如:突破了本科“毕业五年内”的限制,年龄放宽到35岁,而且除了原籍人员,外地女婿和媳妇也可以回沂源工作。
近日,山东省城镇化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2020年全省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持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拥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或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进城落户农村人口回农村经常居住的,可自愿将户口迁回原籍。
文/赵越近日,山东的户籍新政,引发广泛关注。根据这项新政,十四五期间,山东将按照“宜城则城、宜乡则乡”原则,一方面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另一方面允许符合条件的入乡返乡创业就业的高校学生、退伍军人,以及拥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原进城落户农村人口回农村落户,促进人口双向流动。
新华社客户端济南1月2日电(记者 杨文)山东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促进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发展的通知》,部署新一轮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提出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畅通城乡户口双向流动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