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工业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调整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有关要求的公告:自2020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禁止生产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进口轻型汽车应符合国六排放标准。
近日,河南、河北等多地针对货车启动新一轮禁限行管控。人民卡车注意到,在《山东省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中明确提出,各市都要组织对国六排放标准重型燃气车专项检查,核实环保信息公开、污染控制装置和排放等情况,重点核实三元催化器和后氧传感器是否异常,对异常车辆按规定处罚,并倒查年检情况。
为全面打赢蓝天保卫战,实现国家双碳目标,国家已经采取多种政策措施,不断升级国家排放要求。前不久,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指出:深入实施清洁柴油车行动,全国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推动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
近日,我们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官方获悉,该机构已经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有关要求的公告》,该公告明确了从2020年7月1日开始,全国范围内开始正式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那么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该何去何从呢?
为减少和控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市政府决定对部分货运车辆实施禁限行措施,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一、禁限行对象。
2月4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等八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设置绿色物流区的通告》(下称《通告》)公布,全市8个区域设置为绿色物流区,从2月15日起,禁止燃油(燃气)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及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燃气)中型、重型货车通行。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市道路交通实际,推出“我为群众办实事”便利载货汽车通行主城区道路六项举措,通告如下:一、国五以上排放标准的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允许24小时通行三环路、古城西路、友谊北大街、学府路、107国道、古城东路。
2月4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等等八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设置绿色物流区的通告》(下称《通告》)公布,全市8个区域设置为绿色物流区,从2月15日起,禁止燃油(燃气)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及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燃气)中型、重型货车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