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一学生反映:九月底学校通知我们筹备自主实习的资料,之后我们多次向辅导员询问相关问题,都没有得到解答,以至于实习资料无法完善。十二天后,老师就通知自主实习截止,之后不允许自主实习,未实习的学生由学校安排单位实习。
甲方:乙方:鉴于学校教学任务已经结束,即将进入就业实习及社会实践阶段,就本人乙方要求自行安排实习和并办理自谋实习和职就业手续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自谋条件。甲方: 乙方签字:盖 章: 家长签字:二O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