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主要目标到2027年,乡村全面振兴取得实质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上新台阶。东部发达地区、中西部具备条件的大中城市郊区乡村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新华社北京1月22日电(记者王立彬)1月22日,农历腊月二十三。春节气息渐浓,有好消息要带给乡亲们!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锚定建设农业强国的目标,着眼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规划从乡村建设、乡村发展、乡村治理等若干领域提出了主要目标。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科学谋划、系统部署今后一段时间乡村全面振兴重点工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的总抓手。这份文件有哪些重点、亮点?记者22日采访了业内专家进行解读。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规划全文。)规划提出,到2027年,乡村全面振兴取得实质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上新台阶;到2035年,乡村全面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现代化基本实现,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
2025年1月22日,农历小年这天,新一轮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对外公布,站在新起点上,明确了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时间表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着眼长远谋定而后动,聚焦阶段任务,找准突破口,排出优先序。
编者按 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也是乡村振兴的重要资金来源。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规划》明确,要健全多元化乡村振兴投入保障机制,完善金融服务,为各类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画出“路线图”。
来源:【石家庄新闻网】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市两会上,“保障粮食安全”“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等是代表、委员们热议的话题。大家结合实际,就我市如何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与新型城镇化有机结合,如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增收等问题出主意、提建议。
作者:高国力(中国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主任)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明确了未来一段时间坚持城乡融合发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目标任务和政策举措。
2月12日上午,茂名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部署要求,专题听取高州市根子镇和根子镇柏桥村、元坝村、浮山村典型镇村规划建设及基层社会治理八项重点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