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潘潘儿学姐”,解锁所有中考语文备考知识!这节课,我们一起来学习文言词语“之”的用法。“之”的本义是“往,到……去”,是一个动词义。比如“吾欲之南海”,这里的“之”就是动词义,意思是“到”,句子的意思是“我想到南海去”。
“之”是个最常见的虚词,从出现频率看,在中学文言文里它占第一位。从中高考来看,考查的次数仅次于“以”,其中结构助词和代词为考查重点。“之”字可代人代事物,定语标志译为“的”,其余助词多不译,用作动词去往到。
部编人教版初中语文《醉翁亭记》(九年级上)用了21个“也”、18个“者”、25个“而”、12个“之”,现把它们各自的用法分类归纳如下:一.21个“也”的用法(一)十四个“也”表判断语气(“也”用在什么句型就表什么语气)(1) 望之蔚然而深秀者,琅琊也(2).
之:一只脚的传奇故事。赵匡胤黄袍加身,做了大宋王朝的开国皇帝。抬头一看,门额上写着“朱雀之门”四个大字,赵匡胤不觉眉头一皱,问大臣赵普:“为什么不写‘朱雀门’三个字,偏写‘朱雀之门,四个字?多用一个‘之’字有什么用呢?”
第五章 指示代詞 第五章 指示代詞 在上古漢語裏,指示代詞和人稱代詞的關係非常密切。“其、之”兩字是比較明顯的例子。楊樹達先生把“其、之”歸入指示代詞①,是有相當理由的。“其、之”既然可以指物,就和第一、二人稱專指人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