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句俗话,叫作“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同样,在西方社会当中,以费孝通先生说的“团体格局”以及让·雅克·卢梭提出的“社会契约”的前提之下,似乎一种共有的约束对于他们而言是最为基础的准则,这一约束就是社会当中的“规则”。
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社会,法律至上有权者不能徇私枉法、营私舞弊的社会,是公平的社会,是美好的社会,它给予生活在社会中每个人的权利和义务都是一样的。每个人的政治权利平等是国家赋予的,每个人的贫富不均是个人能力或机会造成的,每个人的生活水平不同又是财富和个人处世观点决定的。
道德和法律是约束底层被统治者的,你相信这句话吗?这句话其实又只说了一半。因为用很简单的一个办法就可以验证:【你自己去公开没有道德和不遵守法律试试?】譬如常规的道德要讲信用、与人为善、具有善良和同理心等,你不去遵守试试?
在乡间的小路上,老李和老张两位老邻居正坐在大树下乘凉,聊着家长里短。老李叹了口气说:“这年头,老百姓办事难啊,总感觉弱势群体没人疼。”老张摇了摇头,反驳道:“话可不能这么说,法律可是咱老百姓的靠山,不讲什么‘弱者’、‘穷人’,讲的是公正和公平。
法律真的对每个人都公平吗?谁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话说得好听,可现实中真是这样吗?看看那些有钱有势的人,他们犯了事儿不是照样能逃脱法律制裁吗?再看看咱们老百姓,一不小心触犯了法律,那可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啊!最近就有这么一件事儿,让人看了是既生气又无奈。
《切斯特法典》作为中世纪英格兰的法典,尽管在当时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也存在一些弊端和局限性,其对贫困和不平等问题的解决有限,对特定社会群体的保护有限,对女性权益的保护不足,实施和执行方面存在问题,并未能及时适应社会变革和需求。《切斯特法典》中的贫困家庭和儿童福利保护措施概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