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华网如今,很多人选择乘坐网约车出行,有时会有潜在的安全风险。当发生事故和矛盾纠纷时,由于网约车运营涉及多个主体,包括司机、平台企业、乘客等,责任如何界定?傍晚时分,乘客小阳在平台叫了一辆网约车前往目的地,在临近目的地的一个路口等候红绿灯时,小阳想要下车。
停车、开门、下车,这几个看似简单的动作,稍有不慎可能酿成事故,俗称“开门杀”。 近日,南京江宁秣陵交警中队民警接到一市民报警,称在该中队辖区将军大道某公交站台路段处,发生了一起因“开门杀”导致两车碰擦的交通事故。接警后,江宁秣陵交警中队民警立刻赶往现场。
宏琪说交通停车开门看似一个随手一推的动作却存在极大的风险隐患不仅开车门的人需要格外注意车外经过的行人和非机动车更要谨慎南京广播电视台《宏琪说交通》一辆小轿车停在非机动车道上,虚掩着车门,车主在车内取完东西,打开车门的时候,撞到了正在骑车的女士。
近日,“天津一儿童遭‘开门杀’后被公交车碾压”的消息引发热议,后“天津河西交警”官方账号发布情况通报进行回应。所谓“开门杀”,即车辆停稳后,驾乘人员开门时不认真观察后方是否有行人或者来车,贸然打开车门,导致行人或者车辆经过时来不及反应,最终被撞摔倒乃至受伤等情况出现。
骑自行车时,遇到停放在路边的机动车突然开车门导致受伤,应如何处理?近日,法院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案情简介据悉,被告王某将自己驾驶的家用轿车停放在路边,当他打开车门时,遇到骑行自行车至此的张某,导致张某受伤。
中新网新疆新闻7月4日电(郭晶晶)随着私家车的不断增多,各种道路交通类型案件也随之多发,其中“开门杀”这种行为,对受害人造成的身心伤害是非常大的,轻则受伤,重则重伤致残甚至死亡,那么,“开门杀”中司机以及开门者各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轿车司机违停,乘客贸然开门撞倒骑电动自行车的人。近日,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对这起“开门杀”酿成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作出判决,认定受害人的损失属于保险公司理赔范围,判决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赔偿受害人各项损失19万余元,并有权向乘客追偿由其承担的三成赔偿责任。
在驾乘人员没有观察清楚后方是否有行人或来车情况下,贸然打开车门,导致行人或者车辆经过时来不及反应引发事故,俗称“开门杀”。那么,事故造成的损伤,该由谁来担责?广东一名摩托车车主就遭遇“开门杀”,不幸被前方开门客车撞成右手功能丧失,被评定为十级残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