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张端鸿(同济大学教育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刘 虹(复旦大学发展研究院副研究员)4月26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以下简称《学位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学位制度是我国教育基本制度。
4月26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学位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据悉,这是自198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实施以来的第一次全面修订。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马怀德指出,将《学位条例》的名称修改为《学位法》并对制度内容进行全面修订具有重要意义。
学位法草案日前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草案二审稿增加规定不授予学位的情形,对学术不端等行为加强全过程管理。同时,会议对学位法草案二审稿进行分组审议时,多位委员关注了不授予学位或撤销学位的问题,并就此提出意见建议。委员建议充分保障学位申请人合法权益。
2024年4月26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政策法规司负责人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以下简称学位法)由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我国自1981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以下简称学位条例)以来,学位制度顺利完成首次“大修”。
4月26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学位法是自1981年1月1日学位条例实施以来的第一次全面修订,规定了硕士、博士学位授予点自主审核制度,扩大学位授予单位自主权。学位制度是我国教育基本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旨在规范学位授予工作,保护学位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学位质量。法律共7章,包括总则、学位工作体制、学位授予资格、学位授予条件、学位授予程序、学位质量保障、附则。
昨天(4月26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自198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实施以来,我国学位法律制度的首次全面修订。无论是学士、硕士还是博士,学位法对学术不端等行为进行全过程管理。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于4月26日表决通过《学位法》,新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学位法》取代了2004年制订的《学位条例》,从法律位阶上提升了对于学位的规范管理,也让学位管理跟上了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