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一有一天爱情走到了尽头,情侣在分手后明算账,这些转账或红包还能再要回来吗?“情侣之间特殊含义的转账或红包一般属于赠与性质,”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殷永刚律师介绍说,赠与行为按照法律规定,在情侣分手的时侯是不可以要回的。
情侣为增进感情,会在节日互赠礼物或通过转账、发红包方式表达爱意。那么,发出的红包还能要求对方返还吗?市民吴先生在恋爱期间多次通过微信、支付宝转账给甘女士“520”“1314”等包含特殊含义数字的红包,4年共计63485.43元,分手后他诉到法院要求甘女士返还。
恋爱时土味情话张口就来分手后墨镜一戴谁也不爱那么在恋爱期间的精神和物质付出能要回补偿吗?不同的情形,不同的后果小编带大家看看这几对曾经的恋人小编有话说: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为了培养感情而互送礼物或是支出金钱的消费活动,一般属于赠与性质,赠与已实际履行原则上不允许撤销。
七夕节到来,又到了情侣之间互赠礼物、发红包以表达爱意的时刻。恋爱时的转账是“你侬我侬”、“甜甜蜜蜜”的表现,而分手后,便成了“秋后算账”、“欠债还钱”。那么,恋爱期间的转账,性质如何认定?分手后能否要回呢?
昨天是2月14日,与往年一样,微信红包的金额上限由200元调整为520元,由于“520”谐音“我爱你”,成为恋人间表达爱意的手段。然而,一旦分手,这类特殊金额红包,在分手后还能要回来吗?四川的刘先生恋爱4个月为女友花费6万余元,主要是购买家具、发红包等。
昨天是2月14日,与往年一样,微信红包的金额上限由200元调整为520元,由于“520”谐音“我爱你”,成为恋人间表达爱意的手段。然而,一旦分手,这类特殊金额红包,在分手后还能要回来吗?四川的刘先生恋爱4个月为女友花费6万余元,主要是购买家具、发红包等。
日前,信宜法院就审结了一起相关案件,经茂名中院二审,决定维持原判。王瑜与陈义在一场同学聚会中重遇,陈义在聚会中向众人介绍其经营的生意,并邀请大家入股,王瑜当即表示有意向入股,双方经过协商签订《投资合作协议》,王瑜先后两次将股份款共计20万元交给了陈义。
这些“爱的表达”违法?爱情中的法律十问5月20日,许多恋爱中的小伙伴都会送花、转账、秀恩爱……一则此前的纠纷案件却被广泛关注。此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借款纠纷案件,认定微信红包与转账性质存在区别,红包属于赠与,转账则属于借款,据此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12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