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昏时分。古树村上空的彩霞灿烂无比。一辆绿色的中巴车在村东头停下。楚凡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心情愉悦的朝村里走。路边一栋栋贴瓷砖的房子在彩霞的余晖下,反射出刺眼的光芒。各家各户炊烟袅袅,随处可闻鸡鸣狗吠。村里的几个闲人吃过晚饭出来溜达,路上遇到就聚在一起家长里短。“嗨!
女婿,是一种称谓,一般指女儿的丈夫,有时女婿也能指丈夫。而上门女婿是指由女方家负责结婚等费用,结婚之后,男方住在女方家里,也就是说做丈夫的需要和媳妇的娘家人一起居住,以后的孩子都要随女方姓,按照法律规定,孩子随哪一方姓都可以。
一名男子当了七年的上门女婿以后,哭诉婚后的生活:“孩子都是我带,还不跟我姓,吃饭的时候还不能够上桌,身上的钱从来没超过30块。”他表示因为自己对妻子是一见钟情,而他妻子家只有姐妹没有兄弟,希望他做上门女婿,因为太喜欢她了,所以也就答应了。(视频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
“三年前,我外出跑网约车,身上只剩下五块钱,给妻子打了三次电话,她都回复没有钱,也不管我的死活。没有办法的我,只能用五块钱买了三个大烧饼,渴了就去加油站喝自来水。那段差点被饿死的日子,我永远也忘不了。”二胖哭泣地向调解员倾诉,这些年他过得一点也不好。
月薪4000元的“上门女婿”刘合林与结婚32年的妻子,在工业园区的陶瓷厂上白班,凌晨3点到上午11点,妻子月工资不到3000元,他满足于这种小富既安的生活,可最近6、7年,他俩争吵不断以致于要离婚,细究起来,只因7前年发生了一件刘合林认为“丧权辱身”的事。
口述:朱武林(安徽淮南人)撰文:胖爷三十岁那年,我离开家乡,来到广州,开始了工厂生活。此前,我在老家搞种养,几年之间起起伏伏,没有什么起色。我是上门女婿,事业没做成,自然没地位,妻子对此更是各种挑剔,直叹自己瞎了眼,找了我这么一个窝囊废。我心中郁闷不堪,有苦难言,无法对人诉衷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