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9月26日讯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日前,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交警大队发布《关于明确董家口化工
第八条 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下列要求的专用车辆及设备:1.自有专用车辆(挂车除外)5辆以上;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的,自有专用车辆(挂车除外)10辆以上。2.专用车辆的技术要求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规定。3.
关于实施南水北调核心水源区危化品车辆禁限行措施的通告为保障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库区水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湖北省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道路交通实际,经研究决定实施南水北调核心水源区危化品运输车辆禁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