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贵阳市花溪区的王女士控诉自己的前夫离婚几个月了,却没有承担起做父亲的责任。2012年,王女士通过亲戚介绍认识了前夫龙某,经过一段时间相处后,龙某的细心体贴打动了王女士,两人便选择组建家庭,可婚后龙某的态度却发生了很大转变。
夫妻离婚后,自己婚前购置的房屋却被前夫的父母霸占,这让人十分委屈。本案中,二被告王某、李某系原告陈女士前夫的父母,陈女士与其前夫于2016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陈女士婚前个人出资购买的某小区房屋一套归陈女人个人所有。
黄女士问:我与前夫2012年结婚,2016年购买一套按揭房,目前已交房,但由于开发商的原因还没有拿到房产证。2017年底,我与前夫协议离婚,按揭房因没有房产证尚未协议处理。离婚后,我搬出去住了。2018年前夫在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私自装修房屋并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