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群体和企业的在职职工,上班的性质有没有区别呢?农民工能否享受到,和企业在职职工相同的待遇?如果是全日制劳动合同关系是依法可以享受到自己应有的待遇,比如说五险一金,再比如说企业单位的一些奖金,福利绩效等等之类。
市场经济已经走过了快四十个年头,而计划经济体制烙印下的“干部”、“工人”身份却并没有随着政策变更、职业细分的变化而消失,既然与当前经济发展、人力资源管理不匹配,为何还一直在政府、事业单位、国企等单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