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情侣分手后对恋爱期间金钱往来而引起的经济纠纷屡见不鲜。恋爱期间的支出是借款还是赠与,需不需要偿还?近日,梅州市丰顺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原告罗某称其于2017年认识被告杨某,后双方建立了恋爱关系。
来源:中国新闻网 如今不少情侣喜欢在5月20日当天,给对方转款520元,以表达对另一半的喜爱,那么分手后,这笔钱需要返还吗?北京德翔律师事务所主任安翔对中新网表示:情侣红包受法律保护,不用退!为何这么说呢?
“分手可以,把我转给你的钱和首饰还回来。”男子乐某(化名)坚持要求。女子丁某(化名)愤怒回道:“全都不还!”居住在坪山区的乐某和丁某分手后因“恋爱期间转账、花费与礼物怎么还”的问题产生矛盾,无法协商解决。当事人报警后,该案被委托至辖区派出所调解工作室调解。
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与财物,分手后对于财物归属产生纠纷。近日,湖南省桂阳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恋爱分手而引发的财物返还纠纷案件,判决被告向原告返还28万元。2021年8月,蔡某与邱某相识后正式确立恋爱关系,自2021年9月起双方开始同居。同居期间,蔡某多次向邱某赠与钱财。
现实中,不少情侣在分手后经济上还处于“剪不断、理还乱”的混乱状况有的甚至公开索要恋爱开支近日上海金山法院审结了一起因恋爱分手引发的隐私权纠纷案分手后前任频繁“花式追讨”恋爱期间大额花销侵犯隐私权吗?赵先生和王小姐曾是初中同学,6年前的一次聚会上重逢,彼此确认为恋爱关系。
本报讯 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与财物,分手后对于财物归属产生纠纷。近日,湖南省桂阳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恋爱分手而引发的财物返还纠纷案件,判决被告向原告返还28万元。2021年8月,蔡某与邱某相识后正式确立恋爱关系,自2021年9月起双方开始同居。
大学异地四年,来回也不方便,只有寒暑假能回去看看,但是中间见的面几乎屈指可数,只有照片,没有视频通话过,每次想找的时候总是有理由去推脱,每天都会发消息聊着日常生活,她家境不好,我可能稍微好点,每次我自己的生活费总是会匀一点给她。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近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开一相关案例。根据公开案情,李先生经常在某平台上观看张女士的直播并打赏礼物,二人因此相识相恋。恋爱期间,李先生通过好友公司向张女士转账100万元,备注为借款。
近日,霍尊与陈露的感情风波,引发网友对于“分手费”的讨论。“分手费”并非一个法律术语,而是生活中经常提到的一个词汇,它常指一方在分手时基于道德自省,主动或者被动给付对方的费用,通常出于补偿、止损等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