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借贷”,实为腐败借出45万元,几年时间收“利息”130万元。借出400万元,每个月按3分利收利息。挪用公款143万余元,用于民间放贷和个人理财,获利7万余元。……有这样的好事?事出反常必有妖。特别是当受益者是手中握有权力的领导干部时。
借钱的人还清了账,拿走当初立下的借条,看上去一场债务就算了结了。可随之而来的问题是,收了钱,退了借条,还怎么证明借给过别人钱呢?还了钱不就完了吗?还需要证明什么?可对生意人柳志华来说,没有证明,别人还给他的45万欠款差点就变成了他向别人借的钱。
2017年,范先生与小汪建立恋爱关系。为表达自己的诚意,热恋中的范先生私下里去一家汽车4S店,支付定金10万元订购了一台车,准备作为礼物送给小汪。在“交款单”及《订车合同》上,均以小汪的名义落款署名。订车后,范先生将“交款单”及《订车合同》送给小汪。
判决书显示,宗某在微信上向王女士提出离婚5个月前,曾向银行申请了一笔45万元的贷款。6月16日,王女士告诉红星新闻,由于此前与前夫宗某等共建的一幢房屋涉及违建,至今无法办理产权登记手续,也就无法进行财产分割,目前虽已离婚,她和两个女儿仍在这幢楼里居住,接下来也会通过相关法律程序来完成这幢自建房的财产分割。
都说高利贷是“鬼扒皮”,沾上了不死也得脱层皮。最近,江都邵伯的臧师傅就被高利贷几乎逼上了绝路。臧师傅说,自己原本是开挖掘机的,每个月收入能有两万元。去年上半年,他逮住个机会,带着几名工人到外地承接工程当起了小老板。
来源:人民网 借出45万元 几年时间收“利息”130万元 借出400万元 每个月按3分利收利息 挪用公款143万余元 用于民间放贷和个人理财 获利7万余元 ...... 有这样的好事? 近几年,党员干部违规参与民间借贷案例频发。
如此“借贷”,实为腐败借出45万元,几年时间收“利息”130万元。借出400万元,每个月按3分利收利息。挪用公款143万余元,用于民间放贷和个人理财,获利7万余元。……有这样的好事?事出反常必有妖。特别是当受益者是手中握有权力的领导干部时。
扬子晚报网1月9日讯(通讯员 戴爱明 记者 王国柱)“法官,我要起诉赵某,我要行使债权人代位权......”近日,泰兴法院审结一起债权人代位权纠纷。原告朱某与第三人黄某之间存在45万元的借贷纠纷,经法院调解后,双方达成一致并签写了调解协议,但后续黄某未能履行还款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