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大鹏湾海域,2只国家一级水生野生保护动物绿海龟,历时6年救助和精心护理,已具备野放条件,在清风白浪的欢唱声中,重回蔚蓝大海。绿海龟是海洋生态系统中重要的旗舰物种、指示物种。此次活动放生的2只绿海龟,于2017年由深圳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在罗湖区一家商户内查获。
动物的情感向来都比人类更纯粹,当你对它好,它们就会知恩图报,因此从很久以前就流传著动物报恩的故事。当年林老板偶然经过海边时,刚回岸的渔夫正在分渔获,他们身旁有一只被大网捆住的海龟,以往抓到海龟的处置就是杀掉卖海龟肉,但林老板却跟那只龟对上了眼,意外发现那只龟竟然在流眼泪。
近日,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南湾猴岛海域,阳光明媚,蓝天碧水。据了解,本次放归的11只海龟有玳瑁和绿海龟两个品种,是经全国多个省份的渔业执法部门罚没或解救而来,均已经过专业机构的检查和野化训练,海龟们身体健康、体表完整,可以正常游泳和进食,具备野外生存能力。
为保护濒临灭绝的海龟,韩国于2016年正式启动人工繁殖项目,成功孵化了130只绿海龟。2020年,其中8只绿海龟被放归大海,科研人员在它们背上安装了卫星定位追踪器,以便确认其去向。最近研究人员惊奇地发现,其中1只绿海龟历经三个月,游了3800多公里,回到了它被放生的地方。
五年来,江苏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依法能动履职,成功办理了一批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有力维护了社会主义法治的尊严和权威,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