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倾诉/胡女士 文/意客我老公是南京人,在本地有两套房,都是婆婆名下的。婚后,我和老公提出让婆婆过一套房到我们名下,婆婆不同意,说只给我们住。当时我很生气,老公却说房子在谁名下都一样。话虽如此,可我心里总觉着不踏实。
2001年东环十八公寓开盘销售。金女士一眼就看中了这个小区,当即就买下了其中一套三居室。拿到房子钥匙后,金女士置办好了家具电器,便把父母接到了新房居住,自己则前往日本打工赚钱。金女士和前夫性格不合,2001年就协议离婚了,孩子归金女士抚养。孩子长大后,金女士把孩子接到了日本上学。
解答:对此,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戴金花律师解释,从权利外观上看,因为房屋登记在罗琳男友名下,其对房屋有权利处分,虽然房子是双方共同购买,但如果买受人是“善意第三人”,其男友的出售行为有效,即其男友与买受人的买卖合同有效,对双方具有拘束力。
据上海广播电视台《案件聚焦》报道,上海普陀的傅女士今年33岁,天生有轻微智力残疾,与奶奶一起生活。2015年,祖孙俩搬入一套价值350万的动迁安置房并获得100多万现金补偿。傅女士后经介绍认识了外地来沪打工的小胡。小胡不仅常向她要钱,还威逼老人以350万元卖掉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