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司法所主持见证下,王某甲夫妇与王某乙及其法定代理人即王某乙的父母于2017年5月13日签订《房屋赠与协议》一份,该协议中对赠与房产的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还明确约定该房屋因成危房,王某甲夫妇需跟随王某乙长期居住,直至百年,王某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福州新闻网2月22日讯(福州晚报首席记者 陈鸿星)小丽要求和舅舅大明的儿子小明(均为化名)一起,分得大明夫妇的遗产。遭拒后,她将对方告上法庭。日前,鼓楼区法院审结了这桩“家务事”。当事人对处理结果非常满意,向承办法官送上锦旗致谢。
今天走进演播室寻求帮助的是冯先生,家中老人留下宅基地拆迁,舅舅一家私下办妥拆迁事宜,事后,获得多套房产以及数百万元拆迁款的舅舅,仅拿出一份协议以及十万元钱让冯先生及大姨来签订,这份协议究竟是“补偿”还是“补救”?
来源:台海网台海网1月23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许纳芳)母亲娘家的祖宅为一家人共同所有,舅舅却在祖宅换证时将其登记到了自己名下。如今祖宅被拆迁,舅舅独占拆迁款。得知此事,张氏兄妹将八旬舅舅告上了法庭,要求继承本属于母亲的财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