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男子离婚后,将唯一住房赠与给女儿,但仍住在里面。当初,这套是岳先生用外公的拆迁款和银行贷款买的,但是因为考虑到岳先生的单位可能有福利分房,为避免影响到他的购房资格,一家人商量以后,把房子落在了岳先生的岳父名下。
,车水马龙的喧嚣声中,一则家庭纠纷的传闻却像石子投入平静的湖面,激起阵阵涟漪,也引发了人们对亲情、金钱与选择的热议,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位年过花甲的老人——陈东霜,他做出了一个令人惊叹的决定:将自己名下的九套房产全部留给两个女儿,而对唯一的儿子陈卫刚却分文不给,甚至说出“你别想得到我任何财产”的决绝之语,这究竟是父子之间有着怎样不可调和的矛盾才会让一位父亲对亲生骨肉如此狠心?
年过八旬的陈伯被自己的女儿要求搬离住了十多年的房子,陈伯不同意,女儿就以“侵占房屋”为由将他告上法庭,对此,法院会怎么判?继承房产后女儿以卖房为由要求父亲搬走陈伯和红婶育有一儿一女,女儿小娟自1993年移居国外后,在当地工作结婚生子,鲜少回国,儿子小明则在取得绿卡后选择回国生活。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高健 通讯员 蒙向东凌大爷与夏老太原是夫妻,二人在协议离婚时约定,将凌大爷名下的一套房屋赠与独生女,但后来未协助女儿过户。女儿将父母诉至法院,要求判决房屋归自己所有。近日,海淀法院经审理,判决凌大爷与夏老太协助女儿过户房产。
老太将房屋赠与女儿,并约定享有对房屋居住至百年的权利,不料,女儿却将房屋出售导致老太居无定所。近日,房山法院审结了这起不当得利纠纷案,判决女儿王某一次性向程老太支付3年租金6.8万元,以保障老人住有所居。
可常听说重男轻女,给儿子买房的新闻,这位父亲为何会如此重女轻男呢?陈冬霜老人有两女一子,早年间攒下了一些钱财,所以在当地置办有不少的地皮,而他的运气也很好,自己的两处地皮都先后因为政府征用而被拆迁,一共赔偿了陈冬霜9套房子。
这个大妈太聪明了!北京一老太,将自己440万的房子给了女儿,但是给自己保留了永久居住权,万万没想到,女儿却将房子给卖了,老太不慌不忙,心生一计,成功阻止女儿网签和办理过户,之后更是一纸诉状,将女儿告上了法庭,法院的判决亮了。在今天这个法治社会,老一辈的智慧往往令人叹为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