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浙江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推进全省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对以独立学院名义招生录取的在校学生,凡符合毕业条件和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证、学位证均以独立学院具名用印。
11月20日,教育部发布《关于拟同意设置本科高等学校的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有关规定以及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考察评议结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审议,拟同意设置安徽公安学院等5所学校,现予公示。
本报讯(记者 黄浩)6月20日,浙江师范大学堪萨斯大学联合教育学院揭牌仪式暨中美教育国际学术研讨会举行。活动由浙江师范大学主办,浙江师范大学堪萨斯大学联合教育学院与浙江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学院)联合承办。
来源:【中国教师报】本报讯(记者 黄浩 通讯员 王君彧)为搭建大中小学科学教育协同平台,发挥“领雁先行”领航作用,2023年12月29日,浙江师范大学科学教育研究中心携手首批42所中小学校成立浙江省大中小学科学教育共同体。
国家特色专业:生物科学、音乐学、小学教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化学。一级学科硕士点: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心理学、体育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中国史、数学、化学、生物学、生态学、护理学、公共管理、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设计学。
作为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学院指的是具有师范性质的省市属成人本科高等学校或者普通高等院校内设的二级学院,发展过程中为各地人才培养贡献了自己的力量,其中独立设置的教育学院更具代表性,它们又分成省级教育学院、地市教育学院、县区教师进修学校三个级别。
1998年,以苏州大学文正学院为标志,中国第一所民办二级学院成立。2020年5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独立学院转设,要么转为公办,要么转为民办,要么终止办学,未来不能以独立学院的名义办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