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必须在政府的统一组织和领导下依法规范有序开展,确保征地补偿费用及时足额支付到位,防止出现拖欠、截留、挪用等问题,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户的居住问题,切实做到被征地拆迁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家在河北省某村的村民张先生,在本村承包了一大片土地用于种植,约定的期限到2022年,可是在今年3月份时,接到征地公告文件,他承包的土地范围被征收用来建设高档小区,而且镇政府还说如果不赶快搬走就没有补偿,这让张先生很生气,自己还没有做什么影响到征收,反被威胁了,于是张先生想,我可以拒绝我的土地被征收吗?
农村的土地征收行为,本质上与城镇房屋拆迁有着一定的相似性,即都是国家为了实现公共利益、推进相关项目建设,而对老百姓的房屋、土地进行征收与补偿的行为,但实践中这个补偿经常难以让拆迁户、被征地农民满意,而面对征收拒不搬迁的老百姓,往往就会被扣上“钉子户”的帽子。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的规定,需要征收土地的,相关部门认为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应当要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并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组织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拆迁部门与被征收人如果迟迟达不成安置补偿协议导致土地腾退工作无法短期内完成,在这种情况下,国土部门很可能给被拆迁人下达《责令交出土地通知书》,被拆迁人面对如此强势的《责令交出土地通知书》往往会不知所措,更是不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很多村民承包的土地被征收了,征地补偿协议是由村委会和征收方签署的,导致村民并不知道协议具体内容,比如,补偿标准、补偿方式、补偿数量、补偿时间、补偿金额,自家地上的青苗及其他附属物并没有被计算准确甚至根本没有给测量计算,造成了巨大的损失,真是苦不堪言。
国家有征收土地的权利。农民不签字可以强征土地吗?征收土地的赔偿标准是什么?判断征收土地是否合法,最简单的就是看是否具有这两个公告:市县政府发布的《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和国土局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对市、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服的救济途径,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裁决。在此类复议前置案件中,由于复议机关的处理决定是人民法院审理相关案件的必要条件,因此,如果复议机关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当事人只能就该不予受理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不能直接针对原行政行为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