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债权债务纠纷中,当事人书写的欠条是最直接、最关键的证据。但有时欠条背后会隐藏诸多“玄机”,令人防不胜防,经常会出现对欠条存在争议的情形。事前预防优于事后解决,未雨绸缪远胜亡羊补牢。条据只有规范、缜密、明确,才会最大限度地避免纠纷的产生。
借贷大多数发生在亲戚朋友之间,很多人碍于情面没有仔细看借条,导致后面发生纠纷产生了很多不好处理的地方。陷阱一:借款人在借条上故意签字潦草或写错名字有些借款人为了投机取巧,会在签名的时候把自己的名字故意写得看不清楚,或者故意写错一个字,以为这样后面发生纠纷就没办法找到他身上。
陷阱1借款人不写真名、模糊字迹法官提醒借款人签名可能会用小名、绰号、曾用名,或者写错名字,所以出借人应仔细核对,确认借条上的签名与借款人身份证上的名字一致,并要求借款人将出生年月、住址或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写在借条上。
听说关注我的人,都实现了财富自由!借条上不能写的3个字”,不然就是废纸一张,打官司都要不回。2011年,浙江宁波一家建材店老板王女士,恐怕做梦也没想到,自己和老客户李先生之间一场普普通通的欠款纠纷,竟会因为一个多音字“还”,演变成一场罗生门般的闹剧。
在各式各样的民间借贷案件中,最主要证据之一的借条上,对于借款事实,有的当事人写下的是“今借”,有的则写的是“今借到”,二者仅有一字之差,但其中的法律效力却有着巨大的差别,打借条时稍不留神这钱可能就会打水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