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发改委、广州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根据通知,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应对充电电费和充电服务费分别计价、分别收取,在充电场所、手机应用程序、微信公众号等醒目位置分别标示收费标准,且居民住宅小区内的充电设施用电应按居民合表用户电价计收充电电费。
N海都全媒体记者 梁展豪 林雅璇 实习生 王灵婧 文/图近期,电动自行车充电的话题不断引起热议。不少小区也逐步开始安装电动自行车的充电设施,然而市民在享受便捷充电服务的同时,也发现充电设施收费价格不一的情况。对此,记者进行了走访调查。
橙柿互动 记者 陈卫民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报道后续:近期拱墅区施家花园小区居民张先生反映,之前电瓶车充电桩的收费标准为1元充6小时,升级改造后1元只能充电2小时,认为收费过高,坚持要求物业帮助协商,恢复之前的收费标准。
电动自行车是现如今很多人短途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随着电动自行车数量的增加,引导电动自行车进行户外充电,也成为了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用电安全的当务之急。说起电动自行车车主充电的烦恼,那还真不少。既要看充电桩“挤不挤”,还要看充电价格“贵不贵”。
元旦后,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收费模式变了,车主不解:为啥花费比之前多了?而且服务费也比电费高?1月7日,西安凤城十路金源御景华府小区业主王女士向华商报反映称,最近她发现小区充电桩出现新变化,“我每天骑电动自行车上班,经常需要给车充电,一般每次充电3.5个小时。以前是每小时0.
广州一小区内设置的充电桩。8月1日,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规范我市电动自行车经营性充电设施充电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充电设施的充电收费和服务费应该分别计价、分别收取,充电电费按其所在场所执行分类电价,还针对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电费过高现象作出规定等。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电动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电动自行车户外充电设施的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应分别标示、分别计价。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原则上自2025年1月1日起全面实现充电电量单独计量。
“汪师傅,你是不是也来充电?”“对,我也来充电了,这边蛮好的,充了多少电、用了多少钱全都看得见的,清清楚楚。”对于家门口新建的这个电动自行车充电站,周庄镇滨河家园居民汪建明赞不绝口,他告诉小编在这里充电只要微信一扫就能使用非常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