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在官场还是职场,但凡是有点身份地位的单位,领导与员工们的等级分化都是非常严重的,尤其是在官场,那些大领导们,出门不仅有专车接送,就连吃饭,跟基层员工也是分开着的,就拿《县委大院》来说,光明县再没钱,领导们也有专门的小食堂,伙食跟员工们自然是大相径庭的。
近日,河南商丘工学院内的餐厅贴出公告,为遇到困难的学生提供免费饭菜。该校食堂窗口的温馨公告写道,“同学,如果你现在正遇困难,可到二楼任何一个窗口吃饭,待经济情况好转了再付。我们餐厅二楼愿意为你排忧解难,相信一切都会好的,我们一起加油!”
这是一起典型的“雁过拔毛”事件。要求自身还需要捐助的贫困学生出钱请吃饭,难怪触犯众怒!这一事件警醒那些对群众身边腐败麻痹冷漠的党员干部,群众的事,“小事”不小。对这种性质恶劣的事件,确应严肃处理和问责有关人员,以儆效尤。这是一起典型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的案件。
宋庙小学位于安徽省303省道旁,距宿州市朱仙庄镇约8公里。这所乡村小学从去年11月起卷入一场舆论漩涡。事件缘于一顿人均消费不足33元的“工作餐”,就餐地点就在距学校不足200米的省道另一侧,宋庙村党总支书记宋军的儿子开的“农家小灶饭店”里。
《武汉晚报》日前报道:根据华中农业大学新出台的助学金评选办法,贫困生认定要查询校园卡食堂中餐、晚餐的消费记录,餐费平均值在年级前10%的学生,将被取消贫困生资格,无缘获得助学金。据推算,若想获得助学金,女生中晚餐要低于6.2元,男生要低于7.2元。
南海网海口12月30日消息(南海网记者刘麦 通讯员罗凤灵)儋州市某小学校长王某利用职务之便,擅自截留7个学期贫困寄宿生补助款共17万余元,用于开办食堂获私利。12月30日,南海网记者获悉,近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王某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
近日,《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了安徽宿州宋庙小学“要求受助贫困生出钱请吃饭事件”。涉事宋庙小学校长、埇桥区教体局局长、区教体局纪委书记、埇桥区朱仙庄镇中心校校长等十余人受到处罚,宿州市委、市纪委、埇桥区委主要领导被诫勉谈话。
今年11月,安徽合肥一企业给宿州埇桥区一所学校的30名贫困学生每人送去1200元钱爱心款。近日,记者接到家长反映,还没等孩子们拿到钱,学校就要求学生们每人拿200元,共计6000元,请企业及学校、村镇干部吃饭。
安徽宿州近日出了一桩奇闻:当地宋庙小学接受企业一对一帮扶,为请来参加活动的企业员工和村镇领导吃饭,竟要求受助贫困生每人拿出200元来,否则就换学生接受捐助。如此荒唐的事情,竟然有人干得出来,简直令人目瞪口呆。把手伸向贫困生,这真是缺德到家了。贫困生接受捐助,当然是因为家庭有困难。
中国纪检监察报2月2日消息,近日,《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了安徽宿州宋庙小学“要求受助贫困生出钱请吃饭事件”(又称“11·12事件”)。捐款资助的喜事,因一顿“工作餐”变成了政府“协调铲事”和媒体“有偿新闻”的利益交换。
新闻事实:11月11日,合肥一企业30名员工来到宿州埇桥区朱仙庄镇宋庙小学,与学校30名贫困生举行“一对一帮扶对子”活动,30名员工赠予30名贫困生每人1200元爱心款。活动结束后,学校领导邀该企业员工到饭店吃午饭。
今年11月,安徽合肥一企业给宿州埇桥区一所学校的30名贫困学生每人送去1200元钱爱心款。近日,记者接到家长反映,还没等孩子们拿到钱,学校就要求学生们每人拿200元,共计6000元,请企业及学校、村镇干部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