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具有特殊性质的权益,其转让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那么,村民将自家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非村内人员,他们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呢?近日,文山市人民法院办理的一起案件就给出了答案。
一、农村土地买卖是否合法?依现行的法律,农村土地只可以转让,不能进行买卖。声明:文章来自万典律师,部分文章推送时未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故仅标明文章来源,如若标注有误或者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还请及时告知我们,我们及时更正或者删除。
日前,202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正式发布,文件关于“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部分,明确提出要求:“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切实摸清底数,加快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加强规范管理,妥善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纠纷的解决办法,主要有三种: 行政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2款规定:"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该法还规定,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
1982年,老家有一户姓王的村民,全家5口人,分了10亩承包地,后来,他们家儿子到城里做生意,父母年龄也大了,2017年,他们把父母也接到城里住,老家的地顾不上耕种,就把10亩承包地全部卖给村里另一家姓胡的村民,一亩地卖了5000元。
我们知道国家在改革开放初期,在农村实行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即:所有权归集体,承包经营权归农户,随后国家对农村进行改革,随着2018年《土地法》的修改,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进一步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进而形成了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并行。
大家一定要注意,村委会在未征得村民同意的情况下,是没有权利流转我们手里的土地的,村委会他只是村集体的代表,土地流不流转、流转给谁都是我们村民说了算。有些村委会想从中赚差价,从村民手里低价拿地,再将土地卖给不是本村的投资商,这种行为早就被禁止了,但有些村委会还是知法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