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刘悦是邻居,我住一楼她住四楼,经常上下楼能碰见,然后打个招呼,久而久之就熟悉了起来,后来发现她儿子和我儿子还是同一个幼儿园同一个班级,所以关系更近一层,我们有彼此的微信,经常接孩子的时候,也会一起走。
谭伟余接女儿放学时,临时受同村邻居委托,顺便将女儿的同学黎晓雨接回家,谁料黎晓雨在途中意外溺亡。“好意施惠”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损害是否要承担责任?经桂林市两级法院审理,这起因“好意施惠”引发的生命权纠纷案有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