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灾来了,没钱了 个人破产制度是指将个人纳入破产法的适用范围,当个人资产远小于负债并且无力偿还的情况下,通过法定程序由债务人自愿申请破产或债权人提请进行破产清算,以使其摆脱过去的旧债,重新开始其经济生活,进而较公平地获得清偿的一种制度。
编者按:快捷按揭从小喜欢看TVB的剧,以前看《大时代》发现香港有个人破产制度。但在国内,个人破产制度却一直没有推行起来,主要是因为以前中国人过惯了苦日子,喜欢储蓄应对不时之需,个人不喜欢借钱也就无所谓破产。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方案提出,开展个人破产制度改革试点。近日,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发布该院个人债务清理案件办理情况,以高淳法院的试点为标志,南京“个人破产”制度化探索正在起步。
三年前的8月26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正式审议通过《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今年6月,深圳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法庭裁定我国境内首宗个人破产重整案执行完毕,这意味着深圳在为全国个人破产制度探路方面,又迈出了新的一步。
个人破产改革试点则是中央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大举措。随着中国内地首家破产事务管理机构——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于2021年3月成立运作,深圳在全国率先构建起“法院裁判+政府管理+管理人执行+公众监督”四位一体的现代破产办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