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上方图片回顾专栏往期内容 本期“办案心法”栏目“上海法院审判业务骨干”特别专题,邀请上海法院审判业务骨干、办案标兵,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陆家嘴人民法庭庭长、三级高级法官——韩伶为我们讲解网络社交平台言论侵害名誉权的司法审查要点。
员工因对管理不满、讨薪不成等原因发帖批评公司,有的被判名誉侵权有的被认定合理合法“吐槽东家”有边界 侮辱诽谤要担责阅读提示专家认为,法院应严格对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认定,适当弱化对法人名誉权的保护尺度,充分考虑劳动者的合理怀疑权利。
在微信群里“畅所欲言”,要承担什么法律后果?近日,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例。 法院查明,刘某和段某皆为A公司的投资人,二人共同加入了一个名为“A公司投资者”的微信群。2021年10月的一天,段某在群里连续对刘某发了多条侮辱、谩骂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