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女职工休生育奖励假遭开除,法院:享80天假,公司赔偿】依据广东省有关规定,女职工生育符合法律法规和计划生育政策的,除享有98天产假待遇外,另享有80天的奖励假。然而,在广东一家电器公司工作的女职工,因为休生育奖励假,被公司以旷工为由开除。
今年30岁的钟女士原是广州市黄埔区某电气公司商务专员,2019年5月8日因生育小孩休产假至当年8月10日。产假结束前,公司要求她提前上班,钟女士则向公司提出奖励假申请。岂料不仅申请被拒,还收到了一纸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因劳动合同和工资赔偿纠纷,钟女士与公司对簿法庭。
近日一位网友发帖求助称自己因休产假没上班公司便将其绩效工资全扣了这样是否合理?其实对于这一问题深圳人社局曾分享过一个真实案例不妨一起来看看庄某于2018年入职深圳一保健机构从事护理工作,双方签署劳动合同并约定劳动报酬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3000元+绩效工资”。
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女职工承担社会劳动重要角色。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A:《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