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杨志锦 上海报道 “本期债券发行人在融资平台名单内,投资人需书面确认并回复”、“本期债券发行人为市场化经营主体,各投资人、分销商均需明确已知晓”——这是近期城投债在发行过程中,投资机构在投标时收到的两类不同确认信息。
7月24日,县委书记何永红,县委副书记、县长胡凯到城投集团调研投融资和四个平台公司建设工作。会议强调,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企改革发展的重要论述思想,坚持做大、做强、做优国企的重要思想不偏航,坚持不断改革创新的发展理念不松劲,坚持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大局不动摇,谋定“三商”定位发展目标,持续推进国企改革提升行动,强力推进转型升级,加快平台公司组建,增强集团造血功能,全面壮大集团综合实力,为团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城投力量。
在中国改革开放以后的发展中,城投公司是很有特色的一种在地方层面贯彻各个地方政府辖区发展战略的支持机制,按我的说法,曾经在全国达到一万以上数量的各个地方政府层级的城投公司,他们实际上要做的主要的业务,可以认为是“形势比人强”而必须在地方政府层面考虑的政策性投融资,而他们对于地方政府在中国特色的所谓“政绩锦标赛”的地方竞争中争先恐后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是做出了巨大贡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