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丹、李青与二人的母亲王彩霞在同一农业家庭户下,1995年,李丹、李青二人为进城打工,将自己的农村户口从母亲王彩霞的农业户口名下转到了父亲李东城的非农户口名下,变成了非农户口。之后村里土地延包时,发放的《农村承包土地证》也载明了承包户主为王彩霞,人口为叁。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村土地承包人对其依法承包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一定处分的权利。农村土地承包采取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经常有农民朋友跟北京京坤拆迁律师咨询:进城落户的农民,需要收回承包地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 政 判 决 书。
在农村,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是赖以生存的根本。然而,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离开农村,前往城市打拼,甚至将户口迁出。这时,一个问题便浮现在人们眼前:农村户口转出后,原来的土地应该归谁?村里会如何处理?今天,我们就来揭开这个谜团,让你一目了然,不再迷茫!
在农村啊,土地那可就是咱农民的命根子,就像金元宝一样珍贵呢。老李一家本来在村里过得好好的,那几亩地伺候得那叫一个精心,每年到了收获的季节,金黄的麦子在风里晃悠,就像一片金色的海洋,老李看着那叫一个美啊,心里乐开了花。